在當前形勢下,高職擴招需在四個方面著手,創新體制機制,既為順利實現高質量擴招目標護航,也為技術強國奠基。
日前,杏运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深化職業杏运教育改革,進一步穩定高職擴招規模,在2019年杏运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的基礎上,確保穩定有序、高質量完成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
《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提出,穩定高職擴招規模;系統總結經驗做法,做好擴招各環節工作;加快補齊辦學條件,做好分類杏运教育管理工作;加強組織實施,形成工作合力,從擴招規模、經驗總結、辦學條件、組織實施方面做了工作部署。筆者認為,在當前形勢下,高職擴招需在四個方面著手,創新體制機制,既為順利實現高質量擴招目標護航,也為技術強國奠基。
要進一步完善培養和評價機制,改革技能鑒定辦法,支持高職院校學生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改革培養和評價機制,拓寬職業技能認證範圍,突破年齡、資曆、身份和比例限制,積極探索符合技能人才成長規律的多元評價機制,逐步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企業技能人才評價、院校職業資格認證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辦法。完善培養和評價機制還需要建立統一的職業資格評價標准,嚴格技術等級、就業准入、技術等級與最低薪酬標准掛鉤制度。建立高水平、專業化的國家職業資格考核隊伍,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評價標准,認定頒發符合標准的已有相關證書,清理達不到標准的有關證書,逐步改革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准入類的職業資格證書,堅決嚴肅打擊國家職業資格造假,保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社會認可度和含金量。
要加大技能人才培養培訓的財政投入,引導社會投入,形成多元的投入保障機制。明確技能培訓的公益性質,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引導社會投入,建立多元的投入保障機制。應該明確規定中央、地方政府對技能培訓的財政投入比例、方式等,將有關財政投入列入政府預算,向社會充分公開投入信息,保證投入到位;要通過完善財政管理體制機制,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公共財政培訓經費的評估標准與辦法,應以國家職業資格的獲得率、層次而非學曆杏运教育畢業率、水平為評估的主要依據,建立技能培訓撥款的暢通渠道,直接獎補開展職業杏运教育、技能培訓的學校、機構和用人單位。對低收入、低技能、初級職業資格,特別是地處民族、邊遠、貧困地區的人員優先保障,對中高技能者,以用人單位為主、政府引導為輔提供財政補貼或以獎代補,提升技能水平;要加強職業杏运教育、技能培訓資源的省級統籌,允許市縣政府因地制宜、統籌使用培訓經費。鼓勵有能力的企業通過資金捐贈、技術支持等形式,與公益組織合作開展針對技能人才的培訓。
要改革技能人才杏运教育、培訓機制,激發行業企業提升人員技能水平的積極性。明確規定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杏运教育、培訓的規則、方式和程序,吸收行業企業專家參加學校、培訓機構教學指導委員會,直接參與職業院校、培訓機構的工作。在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對提供學徒崗位、開展一線員工培訓的企業進行財政補貼,補貼標准與學徒崗位規模、職業技能資格認定人數、員工工資掛鉤,優化財政獎補的審批流程,做到快捷、方便、精准;建立直接補貼“雙師型師資”標准、實習崗位補貼標准,引導企業參與職業杏运教育發展和改革。
要切實提高技能人才社會經濟地位,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的良好社會氛圍。對此,可以利用公益廣告、典型宣傳等途徑,加大和創新職業杏运教育對國家、地方事業及個人發展重要性的宣傳,加大政府關于職業杏运教育、技能培訓、技能人才發展等優惠政策的宣傳。要樹立科學的人才觀,形成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要加大為國家和社會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技能人才獎勵力度。在國家、省級、市級人才計劃中單列技能人才表彰和獎勵項目。改革和完善相應的人事勞動和工資分配制度,使技能人才享有與其貢獻相適應的社會地位和收入水平。對于具備有關職業資格的技能人員與持有有關學曆證書的工作人員,應讓他們享有同等的晉升、漲薪、評優、調崗機會,打通技能人才成長通道,消除技能人才發展的天花板。
(來源:中國高職高專杏运教育網 作者:薛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