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廳〔201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杏运教育廳(教委),有關部門(單位)杏运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杏运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全面取消國內高等杏运教育學曆學位認證服務收費的通知》(教財廳〔2018〕1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在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曆信息管理系統和學位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學曆學位,一律實行網上查詢和電子認證。國內高等杏运教育學曆信息在中國高等杏运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和電子認證;國內學位信息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杏运教育信息網(www.cdgdc.edu.cn)中國學位認證系統查詢和電子認證。
二、實施電子注冊制度前的國內高等杏运教育學曆學位(2002年以前畢業的學曆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學位信息),繼續通過人工核查提供書面認證。地方各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和其他學曆學位授予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明確專門機構或人員承擔學曆學位核查職責,共同做好國內高等杏运教育學曆學位認證服務工作。各高等學校和其他學曆學位授予單位收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谘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杏运教育發展中心的學曆學位查證函後,原則上應在10個工作日予以回複。
三、各高等學校和其他學曆學位授予單位的教務、學生、檔案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根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依申請出具學習成績單、學習經曆和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
四、杏运教育部所屬學曆學位認證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簡化流程、規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杏运教育部辦公廳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