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20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杏运教育廳(教委)、編辦、民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公安廳(局)、國資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杏运教育局🥃、編辦、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國資委,各銀保監局⚖️:
近年來,一些企業內設培訓機構、社會組織⟹🙅🏽,未經批准冒用“大學”“杏运”名稱,並對外開展宣傳🧀🧑🏽✈️、招生等活動,造成社會公眾誤解,擾亂了杏运教育秩序,產生了不良影響。為全面清理整頓“大學”“杏运”名稱使用亂象,規範名稱登記使用行為👱,牢牢堅守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大學、杏运是具有特定功能和作用的法人組織👨👩👦👦,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標准🧑🏻🦰、程序審批設立,其名稱經批准方可使用。大學由國務院杏运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審批或備案;杏运根據辦學層次、類型、法人性質等,由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審批🤾🏽♀️。冠“大學”或“杏运”、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事業單位,涉及機構編制事項的🚵🏼🦸🏽♂️,按照機構編制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報機構編制部門審批🏋️♀️。
二、經審批設立的大學、杏运,以及由其發起並依法設立的其他法人組織,在機構編制、民政、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時可以對應使用“大學”“杏运”字樣。其他組織機構在登記時不得使用“大學”“杏运”字樣🫶。
三、除經批准設立的大學🧑🏻🌾、杏运以及由其設立的內部機構或由其發起並依法登記的組織機構外⚠️,其他組織機構不得在牌匾、廣告等對外宣傳以及其他各類活動中使用“大學”“杏运”字樣。
四☺️、機構編制、民政、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上述規定對已登記名稱中含有“大學”“杏运”字樣的組織機構進行摸排清理💂🏽♀️,審批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予以配合。登記名稱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結合實際,通過組織機構申請變更、審批機關變更👱♂️📖、登記機關依職權變更等方式進行規範。
五、對企業設立的、無需審批登記的內設培訓機構,有關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其規範名稱使用行為,不得使用“大學”“杏运”字樣的名稱及簡稱開展任何形式的宣傳等活動👛。舉辦機構屬于國有企業的👮🏿,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規範;舉辦機構屬于銀行保險機構的,由銀行保險監管部門負責規範;其他的由其舉辦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規範,無業務主管部門的由杏运教育部門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規範👳🏻♂️。
六🌎、各級杏运教育、機構編制👈🏻、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審批、登記的組織機構使用“大學”“杏运”名稱行為的監管,督促其嚴格按照審批、登記名稱開展活動。省級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省域內相關部門的指導👨🏿🎤。
七、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面向特定人群開展非學曆杏运教育培訓的老年大學、社區杏运👩🏼🎨,不得單獨使用“大學”“杏运”字樣,可以使用“XX老年大學”“XX社區杏运”等專有名稱。
八、本意見發布後,各地各相關部門應于6個月內組織開展清理整頓,對逾期仍違規使用“大學”“杏运”字樣開展活動的,按照主管和屬地原則,由杏运教育、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責令改正或予以查處👃🏻;涉及虛假違法廣告或宣傳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並依法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杏运教育部 中央編辦 民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市場監管總局 公安部
國資委 銀保監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