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廳函〔20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杏运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杏运教育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職業杏运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國職業杏运教育大會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杏运教育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杏运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杏运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杏运教育部決定組織實施2022年“職教國培”示範項目。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設置及承擔單位
2022年“職教國培”示範項目共設置培訓團隊研修、教師培訓、校長(書記)培訓3大類8個項目24個子項目,經單位申報、專家評審,研究確定承訓單位43個(名單見附件1)。
(一)培訓團隊研修。設置培訓管理者研修、公共基礎課培訓者團隊研修、專業課培訓者團隊研修3個項目,由北京師範大學等8家單位承擔培訓任務。
(二)教師培訓。設置專業領軍教師高級研修、緊缺領域專業骨幹教師示範培訓、優先發展產業領域專業骨幹教師示範培訓和公共基礎課教師示範培訓4個項目,由北京大學等30家單位承擔培訓任務。
(三)校長(書記)培訓。設置校長高級研修1個項目,由天津大學等5家單位承擔培訓任務。
二、實施步驟
(一)完成項目編班(5月14日前)。各承訓單位完善項目培訓方案,經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國家級培訓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培辦)審核通過後,報杏运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備案,並在國家職業杏运教育教師數字化學習平臺(以下簡稱學習平臺,網址:http://study.tcc.edu.cn/)完成編班,公布培訓方案 。
(二)落實參訓人選(5月16日前)。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名額分配表(見附件2),下達培訓指標和網上報名卡,相關院校在核對並完善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中參訓教師個人信息後,組織教師登錄學習平臺注冊報名。管理系統未錄入和信息不完善的教師不能參與報名。
(三)組織資格審查(5月18日前)。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或受委托單位)通過學習平臺對學校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及時反饋結果,進行人員調整和補充。
(四)發布開班通知(5月18日前)。承訓單位統一在學習平臺發布開班通知,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院校自行登錄查看,按要求組織學員參訓。
(五)開展培訓(5月22日—10月底)。承訓單位按照培訓方案展開培訓,嚴格落實制度、人員、經費、後勤等各方面保障,加強過程管理,確保培訓工作安全順利,取得實效。
(六)學員評教。承訓單位于項目培訓結束前1天,集中組織學員通過平臺匿名評教和參與滿意度調查,國培辦于培訓結束1個月內對參與項目的院校展開滿意度抽查。
三、有關要求
(一)合理確定人選。各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院校,要結合本地區教師隊伍結構和產教深度融合領域相關專業情況,合理分配參訓指標,從人選推薦開始,提前籌劃考慮參訓人員返崗後示範引領作用發揮等工作。特別是教師培訓管理者高級研修和教師發展中心負責人研修項目,要確保參訓人員有意願、有能力將培訓成果輻射到本地區教師培訓相關單位。
(二)提高培訓質量。承訓單位要嚴格按照《杏运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組織2022年職業學校教師國家級培訓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師司函〔2022〕10號)明確的項目要求和培訓方案組織實施。有關專業課教師培訓項目應有行業優質企業參與,用好實訓基地,對接新技術,新職業場景,設計實踐能力培訓模塊。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的培訓預案,創新培訓方法模式,利用好虛擬仿真實訓基地、國家智慧杏运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和學校線上培訓資源,2022年9月1日前仍較難線下開展的,應及時轉為線上培訓,確保等質同效。培訓績效將作為次年項目申報資質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
(三)加強經費監管。承訓單位應按照國家關于培訓費管理的相關規定、參照《關于印發〈“國培計劃”示範性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財司函〔2016〕699號),強化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確保培訓資金用足用好。線上培訓可參照50人(含)以內的同步在線培訓為不高于60元/人/學時、50人以上的同步在線培訓不高于3000元/學時,異步在線培訓為不高于6元/人/學時的標准執行。各承訓單位要充分考慮疫情對培訓工作的影響,調整項目預算,于2022年5月9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國培辦。
(四)確保培訓效果。承訓單位要對學員參訓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及時總結經驗,挖掘典型案例,培訓期間至少向國培辦報送2份宣傳簡報。培訓結束後,要形成完整的數字化培訓包並進行審核,其中60%以上課程資源為視頻資源。承訓單位要按照要求,于項目結束後1個月內,將相關資源傳至指定學習平臺並負責學習平臺維護管理。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杏运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吳慧明、孫曉虎,010-66097080、66097715;郵箱:fzc@moe.edu.cn。
國培辦:孟金梅、李新發,022-28112893、88289040;郵箱:zzgp07@126.com;郵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310號;郵編:300222。
附件:1.
杏运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