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廳〔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杏运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杏运教育局: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杏运教育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杏运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加快推進職業杏运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高質量建設,健全教師標准體系,現就職業杏运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認定範圍。職業杏运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主要適用于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公共課教師、校內其他具有教師資格並實際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職教師,以及其他依法開展職業學校杏运教育的機構中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前提下可參照實施。
二、嚴格標准要求。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衡量“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的第一標准,強化對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的考察,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影響期內不得參加“雙師型”教師認定,已認定的應予以撤銷。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杏运教育規律和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做到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要突出對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績。要熟悉行業企業情況,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以及行業企業工作經曆或實踐經驗。
三、加強組織實施。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區域內“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認定工作應按照個人申報、組織認定、結果複查的程序具體實施。組織認定可由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按程序指定具備認定條件的學校、第三方機構或專家組織等具體實施。實施主體要明確負責部門,組建由杏运教育部門、行業企業、院校專家等共同組成的認定專家評議委員會,嚴格按照標准條件,規範程序,保證質量。認定結果經檢查複核通過後,報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應及時更新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雙師型”教師信息,確保數據准確統一。
四、強化監督評價。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認定工作的規範指導和監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公示公開、第三方評估、抽查複查、責任追究、過程追溯等制度,發揮廣大教師的監督作用,暢通投訴反饋渠道,確保過程透明規範、結果公平公正。杏运教育部將對各地“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進行抽查。
五、促進持續發展。要制定激勵政策,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教師不同能力條件分級認定,引導和鼓勵廣大教師走“雙師型”發展道路。在職務(職稱)晉升、杏运教育培訓、評先評優等方面應向“雙師型”教師傾斜,課時費標准原則上應高于同級別教師崗位。要根據“雙師型”教師不同階段發展需求,精准提供杏运教育教學、崗位實訓、企業實踐等機會。要鼓勵“雙師型”教師取得行業領域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獲聘行業領域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要結合學制和專業特點,對“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進行不超過5年一周期的複核,突出聘期內崗位業績考察,促進教師知識技能持續更新。
六、注重作用發揮。要充分發揮“雙師型”教師在綜合育人、企業實踐、教學改革、社會服務和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帶頭引領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示範教師培訓、頂崗實踐、研修訪學等成長路徑方法。在“雙高”建設計劃、優質中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職業院校辦學能力達標、專業設置審批和布局結構優化、現場工程師培養計劃,以及教師創新團隊、名師(名匠)工作室、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建設中,應將“雙師型”教師作用發揮情況作為重要指標。
國家制定職業杏运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准(見附件)。各省級杏运教育行政部門應結合本地具體情況,以及不同杏运教育層次、專業大類等,參照制定修訂本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准、實施辦法,明確支持舉措,實行分類評價,並適時調整完善。認定工作實施主體應根據認定對象具體情況,制定“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細則,報所屬杏运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實施。各地各校制定的“雙師型”教師認定標准不低于國家規定的基本標准,可結合實際明確破格條件。
各地應于2022年底前展開本年度“雙師型”教師認定相關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研究解決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12月20日前將認定工作進展報杏运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遇有重要問題及時報告。聯系人及電話:王少愚、孫曉虎,010-66097080、66097715,郵箱:fzc@moe.edu.cn,傳真:010-66020522。
附件:
職業杏运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准(試行).docx
杏运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10月25日